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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优化创新环境 提升资源配置效率

浏览:次    发布日期:2024-03-04

  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要“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优化营商环境“。国有企业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市场主体,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为提升国有企业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缓解外资依存度过高、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的困境,亟需加强国有企业科技创新。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的发展之基,活力之源,良好的营商环境,有助于降低国有企业的运营成本,改善投资环境、简化行政干预,增强企业的灵活性和适应性,能够更好地应对市场变化,提升国有企业创新效率,以更好的应对世界经济的不确定性。笔者认为,可着重从完善法制环境、推动市场竞争、减少行政干预、制定激励政策等方面推进营商环境的进一步优化。

 ? 完善法治环境,提高政策透明度和稳定性

  我国政府通过建设法治国家的战略布局,制定并修订了一系列法规,《公司法》《知识产权法》等法规的出台,强调了产权保护,为国有企业提供了法治环境的保障,降低了创新活动的法律风险。

  通过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框架,国有企业能够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更加高效地配置创新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首先,明确的法规框架能够为国有企业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规范创新活动,降低法律风险,从而增强企业创新的信心和积极性。其次,健全法规框架有助于简化决策流程,减少行政干预,提高国有企业在创新资源配置中的灵活性和效率。此外,法规框架的完善还应考虑行业特点和全球化背景,为国有企业在国际市场竞争中提供更有力的支持。

  首先,强化法治意识有助于国有企业更好地理解和遵守法规,确保创新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其次,提升法治水平可加强法治体系的建设,创造透明、公正的法治环境,为国有企业提供更为稳定的法律依据,减轻政策不确定性。此外,推动法治水平的提高有助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创新提供更好的法律保障。通过培养专业法治人才、加强法律教育,国有企业管理层能更深刻地理解法规的重要性,提高在法治框架下进行创新资源配置的效率,从而在全球市场竞争中更具活力和竞争力。

  建设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对于提升国有企业创新资源配置效率至关重要。首先,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确保明确、全面的知识产权框架,有力地维护国有企业在创新中的合法权益。其次,建设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包括专业的知识产权审查和争端解决体系,提高国有企业的技术创新动力。此外,宣传普及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强相关人员的法律培训,提高国有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推动市场竞争,降低市场壁垒

  通过减少行业限制和准入门槛,推动市场竞争的多元化,为国有企业提供更广泛的创新合作机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发布,明确规定了哪些领域允许国有企业参与,为其提供更大的市场参与空间,降低市场壁垒,促使国有企业更灵活地应对市场需求变化,刺激创新资源的配置和整合。

  首先,降低行业限制有助于扩大国有企业的市场参与范围,消除过度行业管制,从而为其提供更广泛的创新空间。其次,减少准入门槛能够吸引更多创新者进入市场,促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的交流,为国有企业提供多元化的创新资源来源。此外,降低准入门槛也有助于激发行业内的竞争,迫使国有企业更为灵活地配置创新资源,以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这一系列举措将有助于国有企业更好地融入市场体系,迎接激烈的市场竞争,实现更为高效的创新资源配置,从而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通过鼓励多元化市场主体,国有企业不仅能够更灵活地获取创新资源,还能够建立更广泛的创新生态系统,从而提高创新资源配置的效率,促进企业在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中的可持续发展。首先,通过支持新兴企业的发展,可实现市场的多元化,为国有企业提供更广泛的合作和创新伙伴。其次,多元市场主体有助于打破传统产业壁垒,促使知识和技术的跨领域传播,提升国有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此外,积极引入各类市场主体还可激发市场内的竞争,迫使国有企业更具弹性地配置创新资源,应对市场的动态变化。

  强化反垄断监管是提升国有企业创新资源配置效率的必要步骤。首先,加强监管有助于防范市场垄断,确保市场公平竞争,为国有企业提供更开放的创新空间。其次,反垄断监管有助于降低市场壁垒,促进新进入者的涌现,为国有企业引入更多创新资源提供多样性选择。此外,监管机制的健全将减少不正当竞争行为,为国有企业提供更稳定和可预测的市场环境,从而提高创新资源配置的效率。通过强化反垄断监管,国有企业可以更有效地应对市场动态,优化创新资源的配置,加速技术和管理经验的传播,实现更为高效的创新发展,促使企业在全球市场中更具竞争力。

  通过简化审批程序、提高透明度以及建立专业化的服务机构,有助于形成更加便捷高效的创新环境,促使国有企业更敏锐地应对市场变化,快速启动并推进创新项目。

  政府可以通过优化相关流程,缩短审批周期,降低审批层级,确保国有企业在创新项目启动时免受繁琐行政程序之苦。在行政管理方面,实施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进授权经营体制的调整,有效提升企业的创新敏捷性。简政放权的实施可透过明晰授权范围、精简审批手续等方式,为企业提供更多自主权,促使创新项目更快地进入实施阶段。

  通过公开审批标准、流程和时间表,提供明确的审批信息,使国有企业更清晰地了解审批过程。审批透明度的提升有助于企业更为精准地规划和预测创新项目的启动时间,减少不确定性,提升创新决策的可行性。通过明晰的标准和流程,企业能够更全面地了解所需的法定程序,有助于降低信息不对称性,从而使其更具信心并更有效地进行创新投资与决策。

  建立专业化的团队和服务平台,实现全方位、一站式的服务。通过设立专门的创新项目咨询、协调和支持机构,负责与企业沟通、解决问题,以及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源,专注于深度了解企业的具体需求,为其提供量身定制的支持和建议,有助于提高政府在创新活动中的协同效应,降低企业在创新项目启动过程中面临的困难,推动创新项目更加顺利地迈入实施阶段。

  通过实施一系列科技创新支持政策,建设大量科研平台和实验室,为国有企业提供了更多的科技创新资源。《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等文件强调加强创新体系建设,加大了对创新基金的投入,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创新资金的设立,为国有企业提供了更丰富的技术创新支持,提升创新资源的配置效率。

  通过优化激励机制,国有企业能够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从而更灵活地配置创新资源,推动企业创新活动的蓬勃发展,实现更为高效的创新资源配置和经济增长。首先,科学设计薪酬激励体系,将激励与创新业绩直接挂钩,激发员工的创新潜力。其次,建立专项科研经费支持机制,为国有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推动更多的创新项目得以落地。此外,设立创新奖励制度,表彰和奖励在创新领域取得杰出成就的团队和个人,进一步激发创新的内在动力。

  通过设立创新基金,国有企业可以更具活力地开展创新活动,更快速地响应市场变化,实现创新资源的有效配置,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首先,创新基金的设立为企业提供了额外的专项资金支持,有助于推动科技研发和创新项目的开展。其次,创新基金可以用于孵化和投资具有潜力的创新企业,拓宽国有企业与创新生态系统的合作渠道,提升创新资源的多样性。此外,创新基金作为一种独立管理机构,能够更加灵活、高效地进行资源配置和风险管理,加速创新成果的产业化过程。

  建立创新平台是提升国有企业创新资源配置效率的战略性手段。首先,创新平台作为协同创新的枢纽,促进国有企业与各界合作,共享创新资源,提升创新效益。其次,创新平台有助于打破部门间信息孤岛,促进内外部知识的流通和共享,为企业提供多元化的创新触角。此外,通过建设开放性的创新平台,国有企业能够与其他企业、科研机构建立更紧密的合作关系,加速技术创新和成果的转化。通过提高国有企业在创新领域的协同效能,创新平台成为促进创新资源高效配置的核心枢纽,为企业在快速变化的市场环境中保持灵活性和竞争力提供了有力支持。

  作者:王艳华,湖北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竞争中立原则下国有企业创新资源配置效率的测度与优化路径研究”(19CGL018)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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